江苏女辅警与多名官员上床,敲诈372万!出狱后发声,遭神秘人公开威胁(组图)
“权臣虽窃柄,公道在人心。”——明・佚名《书记》二三
2021年3月,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女辅警许艳案震惊全网。

这名94年出生的女辅警,从2014年3月到2019年4月,用短短五年的时间,让当地局长、所长、校长、院长等9名带着“长”字的大男人倒在其石榴裙下。
后以怀孕、分手补偿等理由,向这些人发难,索取人民币372.6万元。
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怎么能被一个小丫头片子拿捏,于是这些“官人”们行动了起来。
最终,许艳被判13年有期徒刑,处罚金500万元。
罪名是“敲诈勒索”,而那些公职人员则被定性成了“受害人”。
这9人是否受害了不好说,但他们一定是享乐者。
当官人们以为许艳永世不得翻身时,正做着春秋大梦时,转机发生了。
案件的判决书被曝光出来,舆论哗然。
2021年10月15日,二审判决出来了,许艳被改判有期徒刑7年,处罚金30万元。
到这里,看似皆大欢喜,但人们还有一个疑问,就是涉案的官人们怎么处理的?
那9人不是“受害人”吗?为啥还需要处理?在回答这个问题前,先说一组公开数据:
2015年灌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58.7元。
再看判决书上显示的,许艳向那9名“受害人”“敲诈”的数额:
- 1、所长孙某(2014年3月-2015年1月),100万元;
- 2、所长朱某(2014年5月-8月),10万元;
- 3、副局长寇某(2016年6月-2016年8月),20万元;
- 4、工会陈某(2016年6月-7月),10.8万元;
- 5、小学校长关某(2016年9月-12月),45万元;
- 6、卫生院副院长兰某(2017年5-6月),15万元;
- 7、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(2017年7月-8月),29.8万元;
- 8、林某(2017年2月-9月),14万元;
- 9、所长刘某(2016年3月-2016年5月),20万元;2018年3月-2019年4月(已升任副局长),108万元。
也就是说,这些人随手拿出来的钱,少辄当地百姓十几二十年的收入,多辄几十年的收入。
所以,这些人该不该处理?这些人问题大不大?

床上都是激情,床下无非是生意。
如果说是私下里见不得光的生意,那么谁又敢说谁的屁股更干净。
肉体换金钱,如果肉体有罪,那金钱必然也干净不到哪里去。
面对滔天舆论,当地于2021年3月12日晚回应了,短短一句话对那几人的问题进行了总结:已被处分。
自此,这件事无疾而终。

2026年6月2日,许艳出狱了。
25天后,许艳公开发声,在公众号“e赐方”发表的文章中,许艳第一次公开讲述了自己的遭遇。
一是,许艳曾被警告一审后不要上诉,否则刑期将上升到20年;
二是,二审时当地阻挠律师会见她,甚至冒充她的名义拒绝律师会见;
三是,许艳家人准备去南京反映情况时,遭到当地人员围堵,后其家里被强行安装监控,车辆也被加装定位器;
四是,二审时她被要求认罪,认罪就承诺她只判5年;
五是,入狱后她多次申请会见杜家迁律师,结果只匆匆见到一次,此后会见要求全部被拒绝。
许艳开口说话了,有些人急了;
许艳出来了,有人害怕自己要进去了。
于是,许艳的帖子没了,发帖的账号“消失”了。
当晚八时许,著名律师张新年在朋友圈发文:
许艳现在压力很大,身体也不太好,她已经删掉了相关内容,也不会再发了,希望当地别再为难她。蹈厉不如怀柔,最好能为其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。

至此,明眼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,许艳经历了什么。
至此,更令人细思极恐的一幕发生了。
就在最初帮助许艳发声的自媒体“e赐方”的评论区,出现了这样一条评论:
你再乱发把你抓起来!
面对作者询问对方姓名、单位时,这位来自江苏的网友再次发出威胁:
会有人找你的!

看着这个IP地址,再看着许艳案的发生地址,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巧合还是什么。
我不知道这位网友是真的吃瓜群众,还是披着吃瓜名头只敢躲在阴暗处恐吓他人的既得利益者。
“你再乱发把你抓起来!”
看着这9个大字,我的内心一阵震颤。从当年的那9人,到如今的这9个字,一切在这一刻形成了闭环。
人呐,不能坏到这种程度。
潘金莲都被武松一刀砍了,下一个,怎么着也轮到西门大官人了啊!
最后,我有一个疑问。
如果说,出卖肉体者有罪,
那么,那些趴在肉体上的制造者们,凭什么能全身而退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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